情绪决定动机。
特定而言,我们受到情绪上的两种根本力量驱动:追求快乐的欲望与避免痛苦的需求。
不妨想一想,我们希望某件事物时,我们是否真正想要这件事物的本身?
不!!!我们想要的是达成目标后的结果,它对于我们生理与心理将产生的变化,才是我们想要的。
什么意思?
举个例子:许多人想要减轻体重,他们对于实际的脂肪并没有兴趣;他们是希望改变对于自己的感觉,他们实际想要的是对于生命的控制感、健康的感觉、身材更吸引人、觉得较有活力。
所有这些希望都蕴含着改变现况的欲望。
特定来说,它们蕴含着由不满意至满意的欲望,或由满意至更满意的欲望;由痛苦至快乐的欲望,或由快乐至更快乐的欲望。快乐的潜在感觉才是真正的目标,才是欲望的直接对象。
然而,这些欲望的本身却未必可以形成动机。我们还有相互冲突的欲望,它们来自于避免痛苦的需求。
节制饮食以保持健康是大多数人的理想之一,而且人们也具备成功需要的知识,实际成功的比率却很小。一般来说,失败的理由并不是因为人们不能做到,而是他们不愿意做;缺乏真正的动机。
一位节食中的人,啃着他的白馒头与米饭,配着白开水,当他看见香喷喷的1牛杂火锅排送到隔桌时说道,心里会骂娘道:“搞什么鬼!我受够了!” 或者,一位男生遇到一位他很喜欢的女生,甚至于还拿到她的电话号码,却不曾拨过电话,因为他想,“如果她不喜欢我怎么办?” 或,“我只会再度失望。”
就第一个例子来说,节食是一种痛苦的程序,它代表由愉快的事物移开,而不是移往更快乐的事物。在他的心目中,达成减肥的目标并不真正代表快乐,而是痛苦! 第二个例子中,这位男士的行为几乎完全由避免痛苦的欲望主导;被拒绝的痛苦、失望的痛苦、发生错误的痛苦、失去“自由”的痛苦.....
同样地,采取行动以追求目标,这关联着心智中的痛苦,而不是快乐。在心智中存在一种快乐/痛苦的矛盾,潜意识无法有效处理这种困境:转移目标,维持现状又不满意。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下,潜意识通常会让避免痛苦的需求,压抑追求快乐的欲望;所以,当一个人追求目标时必将遭受到痛苦。